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笔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新一轮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自4月1日启动以来进展顺利。为进一步方便全市职工集体参保,今年新增了9个县(市)区职工互助保障服务点。据初步统计,截至4月11日,仅市总工会集中办理点已接收820家单位参保,参保职工50721名。
据介绍,2011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保障期限为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本月全市各级工会接受单位集体参保办理。其中,市总工会集中办理点接受全市各单位集体参保,镇海、北仑、鄞州、江东等地的单位可就近前往当地新设的职工互助保障服务点办理。
市总工会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参加在职职工住院、职工特种重病、女职工安康医疗互助保障的单位,办理参保时需提供本单位近期《宁波市社会保险费用结算单》复印件,以及参保的在职职工名册及电子版,填写《宁波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综合参保单》,并加盖参保单位工会印章。详细情况可致电87362144、87071469咨询。
宁波日报记者周骥 通讯员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