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要突破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两大难点,全面完成三年医改目标任务,使我市整体水平继续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70%
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奇在会上说,实现全民医保,使城乡居民都有基本医疗保障,都可便捷地获得基本医疗服务,都能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医改的根本目的。
今年,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要提高到95%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要重点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大学生和失业人员参保,建立面向特殊人员的选择性参保政策,提高保障覆盖面。
今年,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要由60%提高到70%。继续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保障工作,开展提高乳腺癌、宫颈癌等疾病医疗保障试点。要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资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要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实现大市内城镇职工就医“一卡通”,方便群众就医结算。
有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本目的是要破除以药养医的局面。今年要把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和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范围。调整完善增补的非目录药品品种,指导县(市)、区做好50种自选药品的选择,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补偿机制,加快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评制度。要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保证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
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既定的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任务,同时通过对口支援、定向培养等途径,力争两年内实现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切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此外,要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2012年1月1日起提高到50元。在国家、省要求的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我市要逐步将出生缺陷防治、精神卫生、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内容纳入服务范围。
所有三级医院和二甲医院都要实行预约诊疗服务
公立医院改革是今年医改的一项重点,也是焦点、难点。今年要在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加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力度。
继续实施市第二医院集团化管理试点,在余姚市人民医院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在县级以上医院推行优化流程、提高质量、控制费用、改善服务等举措。
同时,要重点围绕改善就医感受、降低就医费用、优化诊疗流程等方面,推进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要完善预约诊疗制度,所有三级医院和二级甲等医院都要实行预约诊疗服务,缩短群众候诊时间。要继续加强医药费用控制,开展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以及一些重点专科医疗费用的专项检查,鼓励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确保实现门诊、住院均次费用零增长。
探索多元办医新路子。制订实施公立医院建设发展规划,完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探索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公平竞争、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体制机制。
宁波晚报记者 叶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