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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4-15 09:22:22

  两年来我市医改总体水平全省领先,群众逐步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这些实惠包括:医保实现人群全覆盖;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综合改革有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外来流动人口,实现城乡居民、本地居民与外地居民均等享有;公立医院改革有序推进。

  我市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保障水平全省领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417元,其中政府补助237元;新农合人均筹资396元,其中政府补助281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上升到89%、64.6%,居全省首位;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所有参保群体的门诊、住院双统筹。

  我市是省内第二个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设区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基本药物价格更趋合理、群众医药费用明显下降,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率有效提高,收到了“两高两低”的效果:去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次分别增长9%和6%;门急诊均次药费降低25.7%,每住院床日药费降低34.7%。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县级医院家家达标,新建(改扩建)村卫生室和服务站452家,比原定目标多180家,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达标率分别为97%和88%。

  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扎实推进。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延伸下设的702家服务站全部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全市一体化综合管理率达到60%。

  去年我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25元。实现了包括外来流动人口在内的人群全覆盖,对流动人口在经费保障上按户籍人口1:1标准配置。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不断扩大。我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范围包括三大类12项内容。城镇居民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率达66%,农村居民达79%。

  2005年确定的“十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于今年上半年全部投入使用,新增住院床位4720张。同时,新的“十大建设项目”陆续启动。市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市妇女儿童医院北部院区(宁波市儿童医学中心)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新建、市妇儿医院原住院楼改扩建、市康宁医院扩建、市急救中心和中心血站迁建项目已经立项,前期工作积极有序推进。

  宁波日报记者蒋炜宁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