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房管中心获悉,该中心已经收到了宁波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宁波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我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将纳入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考核。
该办法规定考核实行量化评分。总得分在60分以下(含60分)的,工作目标考核为不合格。考核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是基本分(满分100分),二是加项分(满分20分)。各项都有具体的工作细则和打分分值。
市房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旨在督促、激励各地注重联网工作的开展,提高联网工作实效,确保我市在今年9月底前实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
东南商报记者汪林 通讯员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