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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新规建议设立冷静期 引发宁波网民热议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4-19 09:21:41

  近日,商务部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从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与引导、平台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保护等5个方面,提出了一套互联网交易纠纷解决机制。新规发布以来,受到了甬城一些市民的热议,其中建议设立冷静期,在此期间内允许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条款,令不少在网购中吃过亏的网民拍手称快。

  冲动网购族期待新规

  对于网购族周小姐来说,网购已经成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周小姐说,购物很多时候难免会有冲动消费。听说了网购新规出台的消息,周小姐表示很期待:“今后即使不是因为质量上的问题而提出退货,我想会提得理直气壮些。”

  据记者了解,和周小姐一样,不少人匆匆下单后,又觉得不喜欢或发现自己并不需要。发生这样的事情后,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因为非质量原因要求卖家退货,一来情理上觉得理亏,二来认为卖家一般也不会让退。因此,大多数网购族都对“无理由退货”的条款非常欢迎。

  网店卖家表示影响不大

  那么这个规定会不会对网店商家造成什么不利影响呢?在对一些网店卖家的采访中,大多数网店卖家表示,“无理由退款”的新规并不会对网店造成什么不利影响。

  在淘宝网开了4年网店的金皇冠卖家闫先生告诉记者,淘宝网在2007年启动了“消费者保障计划”,2008年就推出了“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早在淘宝网刚推出这种服务的时候,他就给自己店铺的商品加入了这个消费者保障服务,淘宝也适当地将他的店铺搜索排名提前了一点。在诚信经营的基础上,4年来他的销售量逐年增长。

  据闫先生介绍,目前淘宝网的多数网店都已经加入了消费者保障计划。

  部分网友存有疑虑

  在采访中,也有一些网友对新规提出了自己的疑虑。曾开过网店,有4年网购经历的微博网友王小姐认为,虽然新规能对网购进行一定的规范引导,但在实际的操作上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当买家提出退货时,商品的来回邮费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如果由买家自己承担,买家还是要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网友“balidexue”则表示,无理由退款、退货应该有个详细界定。“否则,对那些诚信经营的卖家也是有些不公平的。建议买家购物时尽量避免冲动消费,即使发生了冲动消费的情况,双方也应该先以沟通协商解决。”

  -延伸阅读

  网购新规其他亮点解读

  网上介绍不能与实物不符

  规范原文:网页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必须真实。对实物(有形)商品,应当从多角度多方位予以展现,不可对商品的颜色、大小、比例等做歪曲或错误的显示;对于存在瑕疵的商品应当给予充分的说明并通过图片显示。

  权威解读:商务部信息化司副巡视员聂林海说,这条规范是解决货不对板的问题,打击欺诈,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商务部正在制定电子商务管理办法,预计年底出台。这是一个行政法规,具有强制性。

  卖家保证金供先行赔付

  规范原文:鼓励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卖家保证金”服务。保证金用于消费者的交易损失赔付。

  权威解读:“买卖双方发生纠纷以后,主要还是买家和卖家自己协商解决。但是如果找不到卖家,第三方交易平台就有责任协助消费者解决问题。”聂林海解释。如果第三方交易平台一时也联系不到卖家,或者卖家拒不赔付,平台就应先行赔付消费者,然后再去找卖家解决。

  赵鹏/文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