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家电买回去,不另外掏钱买些配件就无法安装使用。”近日,象山鹤浦李先生就遇到了商家“二次收费”的烦心事。
“二次收费”频频出现
李先生于近日在当地购买了一台液晶彩电,回到家开箱才发现没有底座、悬挂支架等安装配件。李先生返回商店讨说法,商家表示这款彩电没有自带的底座、支架,若是需要就得另外购买。“当然需要了,难道我抱着电视看。”李先生气愤地说。
类似经历,海曙的何先生也碰到了。一台46英寸的松下等离子电视机,商家硬是要另行收取250元的支架费和120元的安装费。万般无奈之下,何先生只好放弃支架,改用底座。
近日,象山工商分局就此专门对当地几家较大家电经营店进行了检查。“如今家电安装‘二次收费’现象已非个例。”象山工商分局一检查人员说,“不仅仅是电视机,热水器、洗衣机、空调等家电也都成了‘半成品’”。
在一家家电商店的空调销售区,销售人员告诉工商检查人员,现在购买空调尤其是二线品牌的空调一般都要另行购买支架,碰到管道长度不够,还得再根据匹数收取每米80元至120元不等的材料费,其他诸如焊接费、开孔费、检漏费等也屡见不鲜。
提醒:购买时要问仔细
在被问及销售过程中对于另行收费项目是否会主动告知顾客时,商家表示,如果消费者不主动问,商家是不会提的。相反,在店内,检查人员随处可见“免费安装”的广告字样。
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因此,作为商家,如果所售家电要另行收取安装费、材料费、人工费等其他费用,应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产品时,也应主动问清楚安装、材料等是否还需另外收费,如果商家承诺免费安装、不另行收费的,最好能让销售人员在销售发票上注明,以便事后维权。
(通讯员孔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