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1日,省委、省政府批准了《宁波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4月1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日前,市编委办负责人就市政府机构改革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这次市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宁波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
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上下衔接、探索大部门体制,中央、省要求地方政府加强的部门和强化的职能,予以对应落实,同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充分体现港口城市、海洋大市的特点,因地制宜设置特色机构;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坚持权责一致、依法行政,合理界定和配置部门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调整和优化组织结构,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整合和完善经济和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职能,理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建设,强化执法监管职责,提高政府公信力,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构建和完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