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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机构改革 积极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1-04-19 19:41:11

  2011年2月11日,省委、省政府批准了《宁波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4月1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日前,市编委办负责人就市政府机构改革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这次市政府机构改革有哪些特点?

  答:这次市政府机构改革是以往历次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实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迈出了重要步伐。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这次改革着重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职责关系和明确强化责任上下工夫。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按照这一目标和要求,这次改革着力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切实发挥企业、市场、中介组织应有的作用,政府则要把该管的事情,切实负起责任,管好、管到位。并将通过市政府各部门“三定”(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明确市政府各部门履行职责的重点,着力解决相关领域和工作中的突出矛盾问题,加强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督职责。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其相应承担的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解决权责脱节问题,力求真正做到权责一致。

  二是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加强和改善重要领域管理。完善工业和信息化管理体制,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统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工业改造,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改进交通运输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加强国内经济合作交流。

  三是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统筹城乡建设,促进城镇化进程;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进一步落实食品综合监管责任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四是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这次市政府机构的调整,总的按照中央和省的精神,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既保持与国务院和省政府基本对应,又结合宁波具体实际。对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并对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进行精简和规范。同时,充分体现宁波作为大城市尤其是开放城市、港口城市、海洋大市的特点,因地制宜设置海洋渔业、港口管理、口岸打私等特色机构。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