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1日,省委、省政府批准了《宁波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4月1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日前,市编委办负责人就市政府机构改革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这次改革在控制人员编制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央、省明确要求,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现有行政编制总数不得突破。市政府各部门的“三定”规定,将进一步规范对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核定,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市政府各部门都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市将通过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社会保障管理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完善机构编制考核、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实现编制数、实有人数、财政供养数一一对应。同时,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根据职能调整的需要,加强人员编制的余缺调剂,对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减少行政成本,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编制的配置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