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大群众推荐、市活动组委会筛选、市有关部门审核和市推荐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活动组委会审议确定,拟表彰严意娜等10位同志为第二届宁波市道德模范(我身边的文明之星)、陈杏娣等10位同志为第二届宁波市道德模范(我身边的文明之星)提名奖获得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11年4月20日起至4月24日止。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人选近年来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等方面如有意见,均可来电、来信向市推荐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活动组委会反映(每天上午9:00—下午5:30)。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法,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电话:87182777,87265698。地址:宁波市文明办(县前街61号)。邮政编码:315000。
宁波市推荐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活动组委会
201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