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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划定禁燃区 拒绝高污染燃料
稿源: 镇海新闻网  | 2011-04-20 12:20:14

  镇海新闻网讯(记者吴焱湘 通讯员王曙兴)近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未来三年,老三区、鄞州、镇海、北仑六区将全面推进禁燃区建设,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规划,我区划定的禁燃区范围为甬江——隧道北路——威海路(含威海路规划路段)——灰鳖洋沿岸所围区域和绕城高速公路(未建成部分以规划路线为准)所围区域镇海区部分。根据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禁燃区内将一律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现有高污染燃料设施应在规定期限前自行做好淘汰工作,及时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或改用集中供热;对逾期仍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由环保、城管等部门依法责令拆除或没收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据悉,高污染燃料定义为: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以及硫含量大于0.3%的固硫蜂窝型煤;重油、渣油,以及硫含量大于0.5%、灰分含量大于0.01%的轻柴油、煤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等)。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