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城里老板农村买地造房子 遭遇办证骗局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4-21 07:29:30

  中国宁波网讯 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不能向城市居民转让的,但还是有人想着能通过“特殊渠道”买地造房。余姚城区的张老板因为这一心理作祟,结果遭遇他人“帮着走关系、疏通渠道”的骗局。昨天,“帮忙”的人涉嫌诈骗犯罪被提起公诉。张老板对自己的糊涂所为后悔不迭。

  张老板是余姚城区人。2008年,他在司机陈某的老家一个自然村里,花50万元私下向村民买了3亩地。他准备开工造房子时,想到要办土地使用证了。但他不是本村人,办不了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看张老板为难,司机陈某表示可以帮忙,但提出事成后要拿15万元的好处费。张老板同意了。

  陈某一边忙着找人探听是否有“特殊渠道”可办证,一边也动着歪脑筋。他以“帮着走关系、疏通渠道”为由,多次让张老板出钱,有时五千,有时一万,有时就两条烟。但国家明令禁止村集体向非本村集体成员转让土地使用权,陈某根本找不到“特殊渠道”。但没辙的陈某没把这事告知张老板,还继续假装帮忙办证,继续索要“活动经费”。

  2009年下半年,张老板的房子都造起来了,可陈某办证还没结果,张老板着急了。陈某搪塞说,土地使用证的批文已下来,但是证书还要等几天,让他继续安心建房。一直到去年7月,陈某见谎言应付张老板难以持久,就找人做了3本假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书给张老板。

  拿到这些证书才1个月,张老板意外得知,自己已建好的房子竟然被陈某向人口头承诺用于抵债了,震惊不已。“土地使用证在我手上,怎么可能?”他赶紧拿着这些证书找国土资源局查询,结果发现证书是假的,就报案了。陈某涉嫌诈骗犯罪被抓了起来。“自己拿到3本假证被人当傻子不说,还一共被骗走10多万元。”事发后,张老板一直懊恼。

  办案检察官说,城市居民到农村买地造房或到农村购买小产权房,这些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但私下买卖仍有出现。这种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隐患很多。

  宁波晚报记者 袁妙飞 通讯员 罗姚庆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