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补执法这个“洞”? 执法资格仍待报批、备案、公告
实施中的《宁波市城区内河联合执法工作方案》中明示,城区内河联合执法范围确定为:东至世纪大道,南至杭甬高速,西至机场路,北至北外环路(其中江北片区向东拓展至江北区行政边界即宁波大学东侧)范围内除余姚江、奉化江、甬江以外的所有河道。由此看,该河段是属于城区内河联合执法范围外的河道。
那么,城区内河联合执法范围外的河段究竟该由谁来负责执法?即便像诸如清理地笼网等工作,由城管来执行,但由于目前城管在管理内河非法捕捞时并无处罚的权力,所以非法捕捞治理效率相对较低。因此,在渔政和水政工作职能还未调整到位的情况下,就仍需要一个具有综合执法权的部门进行执法管理。
记者在采访俞正军时了解到,设立在高新区城管局的水政职能部门即将到法制办报批、备案和公告,届时高新区城管便具有水政执法权的综合执法资格了;如属综合执法权报批、备案、公告,其渔政执法权同样生效。
经多方沟通,该河段的地笼网清理工作最终由高新区城管局执法科具体执行。地笼网已被列为禁用渔具,将一律清理。高新区城管局执法科要求无牌养殖业主主动清理该河段的渔网。公告时间结束后,相关部门便开展清障工作。俞红军补充,如果在执法资格上仍存在问题,对于该河段的地笼网,他们将会同渔政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河道泄洪排涝和清洁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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