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新闻网讯(记者应科苗通讯员路宝虎)4月22日,我区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正式启动。区安监局与首批执行的14个镇乡(街道)安监所所长签订了委托书。
据悉,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体系,规范行政执法监察行为,区安监局自去年初就开始了委托执法的相关准备工作。经一年多准备,对符合委托条件的瞻岐、东吴、五乡等14个镇乡(街道)安监所试行第一批安全生产委托执法。
委托权限包括按简易程序实施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实施对个人处以1万元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3万元以下的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实施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委托期限从2011年4月22日起,至2012年4月2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