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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打防结合”推进知识产权保护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4-26 09:09:04

  今天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日,离国务院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刚好半年。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促进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在这场举国之力保护知识产权的行动中,我市各部门纷纷投入到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行动中,同时通过对品牌的保护和扶持,来促进创新和发展。

  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对知识的肯定,也是对创新的尊重。因为有保护,才有更多创新的动力,这将成为时代发展的源泉。

  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办公室获悉,从去年10月底到今年2月底,宁波查处新闻出版、文化娱乐、高新技术产业、农业等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案件1400多起,涉案金额8000多万元。

  在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中,我市选择了一批知识产权保护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影响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予以重点突破,相继列出假冒“宝洁公司”品牌案、KTV点歌系统曲库侵权案、非法音像制品案等十大案件作为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的案件,其中假冒硒鼓案被列为全国重点案件,假冒国外知名品牌“COLGATE(高露洁)”等商标案被列为省重点案件。

  在专项行动中,我市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标识权为重点、从“生产关”、“流通关”和“进出口关”三个方面对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以及地理标志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行重点把关。

  在进出口领域,宁波海关查获一批涉案价值高、货物数量大的大案,如:深圳某公司出口假冒“BIC(比克)”商标剃须刀案、福州某公司出口日化用品侵权案、深圳市某公司出口涉嫌侵权LV包等品牌案,先后向海关总署上报大要案三批次,共20起,向各地公安机关通报了一批重大案件线索。宁波检验检疫局对辖区内服装、出口小家电、玩具等企业和大宗商品出口等集中地进行一周一次的突击检查,重点打击企业利用“飞单”出口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共调查前期涉嫌“飞单”的公司185家,查实立案36批。

  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工商部门查处了假冒“美的”小家电产品案、侵犯“五粮液”商标专用权、利用网络销售假冒名牌雪地靴案等大案要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1563件次,新立案186件,办结各类案件192件,查处各类违法药械广告35件。科技部门开展了以打击小家电领域专利侵权为重点的专利执法专项行动检查商品1500余件,对三家商场、超市发放整改通知书。同时深入企业,指导企业积极应对专利侵权纠纷,做好维权工作。

  在文化出版领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相关部门累计出动4398人次,检查印刷复制单位775家次,检查出版物经营单位1382家次,捣毁非法音像批销窝点15个,查缴非法出版物8万余件,共有15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对13家相关单位予以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4.73万元。其中,宁波某网络服务有限公司KTV点歌系统曲库歌曲侵权案被文化部列为“2010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

  在督办大案要案的同时,我市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长效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常态化,重点完善三大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通过专项行动逐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经济、贸易、司法等部门协同配合、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重点推进县(市)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审议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法制环境建设,完善《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年度定期发布制度,积极研究和制订在科技、经济、贸易、教育等领域鼓励发明创造、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并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三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引导、鼓励和支持组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重点培育专业化、规模化和多功能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知识产权专业数据库,支持在支柱行业、重点领域建立共享的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转化交易机制,提高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率;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宁波日报见习记者张正伟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