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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银泰案整体清偿方案出炉 最终清偿率按42.11%执行
稿源: 浙江在线  | 2011-04-26 15:34:42

  浙江在线丽水4月26日讯(记者 李利)今天上午,丽水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了银泰房地产公司问题整体处置最新进展情况。

  2008年7月,因银泰房地产公司资金链断裂,严重资不抵债,引发了遂昌集资户上访。事件随后波及丽水市区。2年来,对于该事件的处置协调工作一直没有停止。

  最终清偿方案确定

  根据丽水佳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司法会计监督报告》,2009年11月30日银泰集团及下属公司总资产6.9亿元,总负债18.6亿元,资不抵债11.7亿元。依法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只有33.53%,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切可能的措施,千方百计提高普通债权人的受偿率,决定最终的清偿率按42.11%执行。

  截至目前,已累计兑付了5次,共计返还了30%,支付资金4.6亿元。剩下12.11%债权,将通过加快资产处置,实现资金回笼后,于今年7月底前一次性兑付到位。

  “烂尾楼”历经2年续建相继完工

  事件发生后,为了资产处置的最大化,确保项目资产不损失,维护施工单位、购房户、借款户等各类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丽水市政府及时制订了尾留工程恢复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两年来,市区江滨小区、芦埠东升小区、温馨园小区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明厦公寓项目除附属工程外已完工,庆元一期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配套工程正在施工中。市外的两个尾留项目,龙游龙庭和株洲福泰国际也已交付使用。

  银泰集团公司1.58亿资金去向查明

  市审计局曾与08年7月对银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进行了审计,发现该公司资金流向季文华、季林青、季胜军、季永军四人有1.58亿元去向不明。

  根据市政府的意见和广大银泰集资户的要求,审计局再次组织力量对此进行专项审计,基本查清资金去向。其中包括:用于购房2178.96万元,个人挥霍消费3326万元,用于购车371.86万元,转为注册资金等8595.5万元,支付高利贷利息125万元,支付个人投资型保险100万元,支付公司费用925.89万元,银行冻结存款154.92万元。

  案件即将进入审理阶段

  记者还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公安机关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将银泰房地产公司的有关涉案人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案件侦查基本终结,即将进入审理阶段。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