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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宁波中考招生政策公布 加分政策“只减不增”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1-04-26 18: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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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4月26日讯(记者周维强)今天下午,宁波市教育局公布了2011年宁波市中考招生政策。相较往年,今年宁波市中考进一步严格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段加分政策,加分政策实施“只减不增”,并逐年减少项目、人数。

  宁波市教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文辉介绍,自2011学年开始,参加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比赛,获奖学生将不再享受中招加分政策。考生在同一类别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加分分值按最大一项的加分分值计入高中段招生考试成绩总分,不累计加分;两大类别加分合计不得超过20分(含20分)。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学生名单都要在学校集中公示7天,有条件的学校还应在校园网上对各类加分情况予以公示。

  对于广大市民比较关注的填报志愿问题,陈文辉表示,将积极稳妥的推进区域中考志愿填报改革,努力减少学生因志愿填报误差而带来的风险。全市学生志愿填报方式由所在地教育局高中招生办公室确定。市三区及高新区初中毕业生继续实行估分填报方式志愿。高中段学校录取时,普通高中类第二志愿比第一志愿降低3分投档,第三、四、五志愿实行志愿优先,总分统一降6分投档。

  对于何为志愿优先,陈文辉举例说,假如一位考生第三志愿填报的为慈湖中学,第四志愿为宁波四中,第五志愿为宁波三中,该考生分数下来后发现均达到三所中学的录取线,那么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该考生将被慈湖中学录取。

【编辑:周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