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领驾照时登记捐器官?超九成网友表示不愿意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4-27 07:10:40

  昨日有媒体报道,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我国有望年内实施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记者昨天从我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及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我市至今还未接到相应的通知及具体安排,目前还没有开展此项工作。与此同时,记者调查发现,超过九成的网友表示不愿填捐献表,认为这样不吉利,并担忧器官遭滥用。

  没有具体细则 近期难以实施

  昨天,市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赵雅飞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她这两天正在省里参加关于器官捐献的相关会议,但会议并未涉及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的事,更没有收到这方面的相关通知及细则。

  她认为,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牵涉到多个部门,还需有相关立法,估计近期难以立即实施。不过,赵雅飞也表示,这应该是一件好事。但因为这件事牵涉到个人隐私、家庭等方方面面的原因,工作难度肯定是会有的,下一步他们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争取能有更多的人加入到遗体、器官捐献者的队伍。

  记者昨天还咨询了公安交管部门,他们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有关这方面的消息,如果下一步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出台,他们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作。

  市民对器官捐献的认识有误区

  市红十字会有关人士称,市民对网上传播的领驾照填写器官捐献一事认识上有误区。器官捐献必须经直系家属同意,即使递交了志愿书,器官捐献前还是要经过家属同意。如果家属不同意,那么,捐献就无法完成。

  这位人士称,虽然这一捐献环节在世界多个国家已出现,但多数国家的做法仍偏于保守。例如美国,很多州有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环节,但人们可以表明意愿,也可以不去管它。而在英国,对于捐献意愿的选择,按现行的做法,可以是“不作出选择”。

  另外,捐献意愿必须征得家人的同意或者理解。譬如美国,即便捐献意向已经表明,但如果没有向家属表明自己的意愿,即便志愿者真的出了意外而面临器官移植时,家属仍然有权拒绝。

  当然,我国如果下一步要实行这个办法,到底是采取什么样的捐献方式,目前还不得而知。

  14人递交器官捐献志愿书

  记者昨天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我市人体器官捐献于去年12月12日启动试点工作,虽然各方都在努力地做工作,但收效甚微,至今还没有人完成捐献器官。不过,眼角膜捐献工作经过几年的宣传发动,一直走在全省前列,至今已有24人完成捐献,登记人数也在逐年增加。相比之下,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却只有14人,其中医务人员5人,教师1人,银行职员1人,村民3人,居民2人,工人2人。

  市眼科医院医生项盛是第一批志愿者。她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个人认为这绝对是一件好事,如果说让她活着的时候去捐献器官,她不一定会做得到,毕竟自己也没有这么伟大的思想,可人死了什么都不知道了,也什么都无法带走,捐献器官又可以延续他人的生命,何乐而不为呢?

[1]  [2]  下一页  尾页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