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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人体器官捐献试点4个月仅14人登记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4-27 07:43:18

  作为我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首批试点市,去年12月开始,宁波试水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这意味着,市民只要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就可以成为捐献志愿者。但我市人体器官捐献道路并不顺畅,试点4个月来,仅14人登记,目前尚无人实现捐献。

  仅14人报名登记捐献器官

  据介绍,目前开展的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人们身故后自愿的无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我市凡是愿意捐献器官和遗体的个人,都可以在生前通过书面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如果没有登记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以书面形式捐献器官和遗体。原则上,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

  记者从宁波市红十字会了解到,截至昨日共有14人填写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表,成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从职业来看,有5位志愿者是医务人员,5人是居民或农民,2人是工人,1人是退休教师,1人是银行工作人员。目前,还没有一人实现捐献。

  “身体要完整入土”成拦路虎

  器官捐献是大事,公民除自己有意愿外,还须征得家人的同意。市红十字会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好些热心市民曾打电话想要报名登记,但听说要家人签字同意就放弃了。

  “家人都反对,有的甚至问我脑子是不是进水了?”热心市民王雯告诉记者,她本来有意捐献器官,但之前志愿捐献角膜已遭亲人阻止,怕他们反应太大,没敢再次提出。

  “人们的传统观念,是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我市遇到的最大阻力。”市红十字会秘书长蔡刚表示,几千年来的传统伦理崇尚身体完整,死后入土为安。这种传统观念会在很长时间内成为器官捐献的拦路虎。

  一边是传统观念的束缚,一边却是器官供体的奇缺。据统计,我国每年有150万人需移植器官,但每年仅一万人能如愿,原因正是器官供体的缺乏。

  “我市的情况也很严重,很多患者都在苦苦等待器官供体。”市李惠利医院重症监护室主任金雨虹是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她告诉记者,从医多年,她看多了生离死别。有不少终末期器官功能衰竭的患者,就是因为等不到可移植的器官而离开世界,实在是可惜。

  宁波晚报记者叶海英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