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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沿线立起"公寓楼"续:不能通过审批就拆除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4-27 09:37:37

  《铁路沿线立起一排“公寓楼”》后续

  商报4月23日A05版《铁路沿线立起一排“公寓楼”》一文,报道了宋诏桥菜场后铁路沿线出现了一排出租房。

  昨天上午,萧甬铁路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童双华来到商报,向记者介绍了铁路部门的处理意见。

  童双华说,稿件见报后,铁路部门高度重视,在上周日就到现场进行了查看。该土地确实是铁路部门出租的。在出租时,铁路部门曾明确告知承租人,该土地不能建设永久性建筑;如果承租人要建设临时房,需要得到地方有关部门的许可;如果铁路建设需要,该土地上的一切建筑应无条件拆除。

  承租人在该土地上建设对外出租的公寓确实没有办理合法、齐全的手续,目前该出租房为违章建筑。

  考虑到该违章建筑已经部分出租,入住者已经缴纳了部分租金,铁路部门作出了如下处理意见:责令承租人摘除公寓出租标志,停止出租尚未出租的房间;铁路用地也是国有土地,建设临时建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要进行什么审批的,承租人在合理的时间内向相关政府行政部门进行审批申请,如果能够通过审批,该临时性建筑可以保存,如果不能通过审批,铁路部门将配合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拆除。

  童双华还表示,铁路用地也是国有土地,城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完全可以按照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铁路部门也会积极配合相关执法工作。

  东南商报记者 陈爱红 见习记者 乐冬妍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