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张先生所在的公司设在江东新天地小区东区的办公楼,上个月,小区物业向他们催缴物业费。
张先生挺纳闷,去年12月,物业工作人员老柯曾上门来收取物业费,公司已经将物业费、综合服务费和公共设施维护费,共计1万多元交给了对方。
在听说张先生的疑惑后,物业公司上门核对,发现老柯交给张先生的发票以及上面的公章都是假的。
张先生的公司并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另一家进出口公司,被收走8000多元物业费,还有人被收走900元停车费。
原来,老柯在收到近2万元的物业费后,并没有上交公司,公司事后查账才发现不对劲,而此时,老柯已不知所踪。
一家被骗公司的工作人员称,老柯人很热情,平时碰到都会打个招呼,这几年来,一直是他来收物业费,因此并未怀疑。
管理新天地小区的是江东房产物业,对此事,物业公司没有多说,表示已经报警。
警方表示,如果有物业公司的人上门前来收费,最好能打个电话给所在物业公司进行核对,或是业主自己主动上物业管理处缴纳。
一位从事物业管理多年的小区物业主任说,物业工作人员收取物业费后跑掉的情况,之前也有耳闻。这类事情主要发生在成熟的小区,时间一长,业主与物业工作人员时常碰到,因此会比较信任。
“上门收取物业费的情况主要发生在年底。”他说,为了防范此类事件,好的物业公司会有相应对策,比如,公司派一人先打电话与业主预约收费时间,再派另一人带着发票上门收取费用;面对办公楼一次性支付的物业费较多的情况,物业公司建议对方用转账支票支付。
宁波晚报记者沈之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