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立法工作联系点负责人座谈会,回顾总结立法工作联系点制度实施近两年来的工作经验,研究探索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立法工作联系点的措施,努力把这项具有创新意义的制度坚持下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邬和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2009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建立了首批14家立法工作联系点。至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向立法工作联系点下发了6件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和2个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在3个立法工作联系点召开了立法调研座谈会,共收到立法工作联系点提出的书面意见建议20余条,座谈会意见70余条。立法工作联系点通过书面反馈修改意见、派员参加立法座谈会、直接组织召开立法座谈会等三种方式参与立法,反映基层单位、基层群众和法律工作者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给立法工作者以很大的启示,许多意见也得到了采纳。
会议指出,建立立法工作联系点是人大创新立法工作机制的一项新举措,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的需要。今后各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要进一步按照“学习理论提高认识、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反映民意、反馈信息服务立法”的总体要求,努力工作,不断探索,努力反映本单位群众和联系群体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提高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立法成果为人人所共享。
宁波日报记者龚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