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祝女士来电:我在“美亚英语”报名学英语,付了学费1.6万余元,原先对方承诺14天内不满意可以全额退款。可我现在想退款,对方却不兑现承诺。
见习记者张明明核实报道:前不久,祝女士想提升一下口语水平,在美亚英语报了培训班。祝女士说,签协议时,对方曾承诺两周内若觉得课程不合适,可全额退款。她于是交了16100元学费。
不过,祝女士发现教员不是很认真,课程整体安排也不够理想。两天后,她向“美亚英语”提出退款。但对方说只能退一半。美亚英语一名矛姓负责人解释说,学校开启教学课件系统需要产生一笔较大的费用。她因个人原因退学,应该承担这笔费用。
记者看到,祝女士签订的格式合同中第11条规定,如乙方(祝女士)因个人原因退学及要求退费的,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学手续,甲方扣除手续费1500元后将剩余款项退还乙方。但祝女士说,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特别备注”:两周内若学生觉得课程或师资不合适,可申请全额退学费。
京衡律师集团姚律师认为,祝女士签订的是格式合同,条款应作出不利于合同提供方的解释。因此,“特别备注”经双方认可写在合同上并签字的话,祝女士要求全额退款可以获得法律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