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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黄牛"霸号引关注 宁波近期将予以打击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4-30 08:50:03

  中国宁波网讯 4月14日,商报报道了外汇“黄牛”霸号现象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昨天,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获悉,一直以来,外汇管理部门都在联手公安打击外汇“黄牛”。近期,他们正对已有的线索进行调查,将采取一次专项打击行动。

  -《外汇“黄牛”银行霸号随时插队》后续

  银行门口外汇“黄牛”聚集现象存在已久,几乎所有大银行门口都有外汇“黄牛”。中国银行作为以外汇业务为主要特色和强项的银行,由于外汇客户相对众多,因而成了“黄牛”非法炒汇的“重灾区”。对此,银行深恶痛绝,但由于不具备执法查处权,银行颇感无奈。也就是说,哪怕银行明知对方是“黄牛”,但是只要他在营业厅正常取号、正常办理业务,银行无权将其拒之门外。过去,银行保安、大堂经理还能对“黄牛”予以训斥,现在“黄牛”狡猾了,他们振振有词:“我不能来办业务吗?”这让银行更加无奈,只能提醒客户不要误信“黄牛”。

  “我们在监管中也有诸多无奈。”昨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打击非法外汇买卖属于外汇局监管职责,但由于外汇局缺乏侦查、传唤、查扣人员、财物等法律手段,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会遇到抓现行取证难问题,所以一直以来都是同公安部门联合执法。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个人购汇金额已逐步放开,一年购买等值5万美元的外汇金额已基本能满足正常个人外汇交易需求,且都能通过各大银行的交易网点办理。需要提醒的是,从黑市购买外汇一旦被查获,买卖双方的法律责任是等同的,双方都属于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个人或团体禁止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外的场所进行外汇交易。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若交易数额超过20万美元则将追究刑事责任。(东南商报记者 程鑫)

【编辑: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