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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多新规“五一”起生效,期待宁波新变化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5-02 08:10:07

  昨天是醉驾入刑、商品房销售“一房一价”、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等新规生效的第一天。

  记者对此进行了全面调查。让人欣慰的是,在前夜和昨天的例行检查中,宁波未发现一例醉酒驾驶者;由于此前浙江省就已开始实施《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目前宁波楼盘在销售中普遍都能执行“一房一价”,但在一些细节上仍有缺陷;而在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上,酒店、饭馆依然我行我素,未能全面执行。

  醉驾入刑第一天

  宁波交警尚未查到一例醉酒驾驶者

  中国宁波网讯 从5月1日零时起,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八)》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正式生效,加大了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而“醉驾入刑”则成为五一期间人们最关注的焦点之一。重罚到底会带来怎样的震慑力呢?

  据记者了解,从4月30日晚上11点开始到5月1日凌晨1点左右,海曙交警大队在环城西路与联丰路交叉路口北侧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查。在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内,民警一共对上百辆机动车进行了例行检查,未发现驾驶人有酒后驾车的行为。过往司机在接受检查时表示,通过各种渠道了解“醉酒入刑”的严重性,感觉一旦被查到自己将付出非常沉重的代价,所以相互之间都提醒,千万不要成了“吃螃蟹”的第一人。

  现场参与行动的民警告诉记者,由于“醉驾入刑”相关法条的正式实施,除了在查处警力配置方面有所加强外,用于查处的相关设备也会更齐备。“没有查到醉驾,连酒后也没查到,感到蛮欣慰的。”海曙交警大队石警官表示,目前全国好几个省市都已抓到了“醉驾入刑”的第一例,希望市民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心,切莫轻易触碰这条高压线。

  据记者了解,我市交警部门依然会按照常规对酒后驾驶进行严查,至昨天晚上7点截稿时,我市尚未查到一例醉酒驾驶者。

  宁波晚报记者 徐叶 通讯员 石奇峰

  商品房销售实施明码标价

  房源是否真“已售”仍较难查证

  中国宁波网讯 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从昨日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开始正式实施。该规定明文规定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宁波本地的楼盘是否已经开始按照新规定实行“一房一价”?记者连日来走访了宁波市的几家楼盘,看到大部分楼盘“基本上已经做到了”。

  一房一价已基本明示

  前日,在鄞州新区的一个近期新开楼盘的售楼处,记者一进售楼大厅,就看到右手边的墙壁上挂着几块房价表,上面清楚地标示着所售房源幢数、楼层号、建筑面积、单价和总价,在该售楼处的另一边墙上,挂着预售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证件。

  昨日,在余姚城东新区的几家已开楼盘,记者看到,虽然售楼大厅的墙上没有张贴房价表,但是在总台有一本价格手册,上面记载着每套房源的坐落位置、容积率、房屋类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装修状况、单价和总价等房源信息,可以供有购房意向者随意翻阅和查询感兴趣的房源的相关信息。

  不过,也有个别楼盘在明示“一房一价”时,没有同时也公示优惠措施。

  仍有暗箱操作余地

  虽然大多数本地在售楼盘会标注房源价格和证件信息等,但对于新规定中明确的“已售房源实际成交价格需明示”的条款,本地楼盘目前鲜有做到。

  “要做到这一点很困难。”江北区一新开楼盘的工作人员坦言,因为各家开发商对于新老客户的优惠措施就多有不同,更有针对一些“关系户”的优惠。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尽管新办法明确要公示楼盘房源是否已售的信息,本地楼盘也多会在售楼处张贴销控表,但依然还是有开发商在这方面进行“暗箱操作”。

  据记者了解,目前本地楼盘在销售时,一般都是让购房者先付定金——此时,本地“透明售房网”上一般是不会显示一套房子已被预定的信息的,因为相关部门对此并没有硬性规定,开发商鉴于可能发生的“退定”问题,一般也不会主动到网上去标注预定信息;一周或10天甚至更长时间之后,购房者再付齐首付款、签购房合同——这个时候,一套房子才算是真正售出了,购房者也才能够在“透明售房网”上查实其已售。

  而在整个过程中,由于时间差的存在,开发商很容易在预定阶段,通过在销控表上虚假标注房源已售信息,来营造房源“热销”的假象,进而达到促成更多、更快成交的效果。

  “这个问题不解决,碰到楼市火爆期,购房者还是很容易被开发商所忽悠,而采取恐慌性的、非理性的购房行动。”有业内人士表示,这对楼市的健康发展显然是不利的。

  细则有望近期出台

  对于商品房实施明码标价,宁波市物价监督检查局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早在2008年2月份起,浙江省就开始实施《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经过这几年的规范,目前宁波市内楼盘销售基本上已经做到明码标价。

  物价监督检查局的该位负责人表示,同时,针对国家发改委提出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目前浙江省的实施细则也已经在制定当中,有望在近期出台。记者 程旭辉 见习记者 朱一丹

  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餐馆禁烟有难度,酒店仍有吸烟区

  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昨日起实施,这也意味着“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新规定将正式生效。

  宁波公共场所“禁烟”规定能否顺利有效地施行?记者昨日走访市区内的多家餐馆、商场超市,发现“禁烟”规定若要有效实施,还需克服诸多难点。

  车站、超市禁烟多管齐下

  在宁波火车东站,值班负责人表示:“《细则》规定,饭店、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不应再设‘吸烟区’,但我们车站的候车大厅原先就没有划分吸烟区域,都是统一禁止吸烟的。”

  超市、商场在禁烟方面也不错。记者走访了,南苑鞋城、银泰百货、第二百货等多家大型商场,以及市区内的一些超市,均未发现顾客吸烟。入口处及每层的电梯口,“禁止吸烟”的标识也都十分显眼。

  餐馆、酒店禁烟有难度

  昨日临近午饭时,记者走访了城隍庙一带的餐饮店,发现个别餐桌上仍有人在抽烟,而且有些餐饮店内,也没有悬挂任何禁止吸烟的标识。记者试问几家店的老板,是否知道今天开始要实施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老板表示不清楚,不过知道有“禁烟令”。

  在宁波香格里拉、华侨豪生、南苑环球、万豪等酒店,发现酒店内所设的自助餐厅,仍保留了吸烟区。记者询问各自助餐厅的服务员,用餐时能否吸烟,服务员都表示可以,至于吸烟区是否会被取消,服务员说,还没有收到相关讯息。

  我市月底大力推行禁烟新规

  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禁烟”规定的推行,他们还在不断地完善相关的施行细节。

  本月底至六月初,浙江省内各市将统一安排有关“禁烟”规定的宣传周,届时,市卫生部门将召集市内各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者,针对“禁烟”规定,进行教育培训,其中也包括对专(兼)职劝阻吸烟人员的培训。

  市卫生监督部门正细化实际中的操作步骤和处罚方式,为顺利、有效地推行“禁烟”提供条件,不过,最重要的还是烟民们的自觉配合。

  该负责人还提醒市民,如果公共场所内空气质量不佳,或是有人吸烟,可拨打96301,向卫生监督部门投诉。宁波晚报记者 郑怡

【编辑: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