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一早,海曙警方在月湖景区抓住了一个偷“梅”不着、反被罚款以及面临拘留的女子。
当天早上,月湖景区管理人员陈师傅巡查到景区北区大方岳第的青梅树林时,发现一名女子正在一棵青梅树下迅速捡拾大量青梅装入随身携带的塑料袋中,然后转移到另一棵青梅树旁,双手用力摇晃起树干。顷刻,青梅不断从枝头掉落在地上。于是,陈师傅一边上前阻止女子继续偷青梅,一边打110报警。
民警控制住这名女子后,发现她偷摘的青梅已有3.2公斤,而且景区好几棵青梅树树枝不同程度损坏。月湖派出所民警介绍,这名女子姓蒋,因为一时嘴馋才偷摘了青梅,当得知依据有关法规对她将罚款325元以及可能面临拘留的处罚时,后悔不已。而更让她肠悔青的是,那些偷摘的青梅,其实根本不能食用,一旦吃了还可能中毒。
为此,月湖景区管理所再次提醒游客,景区内所有植物在全年养护过程中不是以养护果树的形式进行养管,对树木施用的肥料及农药都是针对观赏类植物的,因此景区内树木所结果实是不能食用的。
记者 吴震宁
通讯员 郁兰 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