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一些业主已经在露台上搭好封闭的框架。

图为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协议上明文写着不得封闭露台。(沈孙晖 摄)
“花200多万元买了水岸枫情的花园洋房,本以为有了居住高品质保障,没想到一些洋房业主违法封闭露台。这不仅会影响底楼的采光,也会埋下安全隐患。”昨天上午,鄞州水岸枫情小区业主葛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87000000吐露心中郁闷。
封闭露台如雨后春笋
葛女士告诉记者,水岸枫情花园洋房是今年1月交付的。她和丈夫文先生买了一套1楼110多平米的洋房,总价200多万元。
“我之前住的小区,乱搭建现象很严重,我买这里,就是看中水岸枫情环境好,洋房设计别致。”文先生说,当初购房合同和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协议,都明文写着不得搭建封闭露台。
谁知这竟成一纸空文!文先生等业主告诉记者,从4月下旬开始,一些洋房业主开始封闭露台,“起初是朝南露台的业主封闭,后来朝北露台也出现了。据我们粗略统计,这种情况有二三十户人家。”
在现场,记者看到很多洋房的露台上都已搭好框架。一些露台虽然还没搭框架,但电线槽已开好,看样子也是“蠢蠢欲动”。文先生等人担心,有了这些“榜样”,跟风的业主会“与日俱增”。
业主担心采光、安全
据业主讲,水岸枫情花园洋房采用层层退台设计,除一些楼的三楼没有露台外,其他楼层基本上有,且面积不小。
看着楼上有人封闭露台,一些底楼洋房的业主心烦了。文先生说,底楼原本采光就一般,楼上业主再封闭露台,他们担心成“阳光遗忘的角落”。
三楼没有露台的业主就更心烦了。一位三楼业主侯阿姨告诉记者,四楼已经封了露台,“要是二楼学样,露台封闭的顶正好够到我家窗户,这不给小偷提供便利嘛!”另一位三楼业主祝女士更是气愤地说:“早知道这样,我宁愿再加10多万元买二楼洋房,也学样封闭露台。”
物业曾发函调查?
文先生说,当初他们在小区论坛上看到一些业主说要封露台,还以为对方只是说说。谁知3月份时,物业公司发出一份令他不解的信函。
“当时,物业公司给每位业主发去一封信,就露台是否封闭一事征求意见。”文先生说,“我就纳闷了,购房合同和前期物业协议都已明文禁止,且封闭露台属违法搭建,物业为啥还要‘多此一举’?”
记者看到了这封征询意见信,上面有道“选择题”:一、不同意露台封闭;二、同意露台按统一尺寸、规格、样式、颜色,由相邻业主签字同意后由本业主自行封闭。
文先生说,发函后一段时间,物业又贴出公示,说有一半以上业主同意封闭露台。自从公示贴出后,就有业主开始封闭露台。
物业表态不同意封闭露台
为此,记者找到了水岸枫情的物业公司。陈副经理明确表态,物业不同意业主封闭露台。
那为何物业要发函、公示?陈副经理说,这是“受民意所为”,因为很多业主要求封闭露台。“我们发函只是做个调查,公示只是公告调查结果,这些不等于物业同意封闭露台。”
陈经理告诉记者,据她所知,目前封闭露台的业主有10多户,且好几户像是“集体行动”。目前,物业公司已给这些业主发了整改通知单,并已向城管部门反映、备案。
昨天下午5时,记者联系古林城管中队。值班工作人员骆先生说,水岸枫情物业公司刚来反映此事,正在备案中,城管部门今天会去现场调查。但他也表示,如果业主不肯开门,他们也不能强行入户,只能尽力做业主思想工作。
业主可合法维权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的黄靖靖律师。黄律师认为,在本次事件中,首先要明确小区业主与开发商在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是否有约定不得搭建封闭露台的条款,如有明确约定,那么在条款没有被新的公约修改前,所有封闭露台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其次,物业公司采用发函形式征求小区全体业主的意见,这是其在履行日常管理义务,是合法可行的。物业公司作为普通企业,确实不具有违章建筑的认定权和强拆权。但物业公司发函调查的名义结果还未上升到业主公约的法律高度,它仅仅是一份调查公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因此,封闭露台行为,仍属违约行为。
黄律师表示,作为具体业主个人,可以向小区违建搭建业主主张侵权责任,合理合法维权。
宁波日报记者 沈孙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