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 昨天,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彭某被我市警方刑事拘留。这也是醉驾入刑施行以来,我市警方查获的首例醉驾案件。
5月2日中午,在陆埠打工的湖南籍男子彭某在家里喝了两瓶啤酒后骑着摩托车去上班。在路上,彭某的车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彭某酒味很重,当即对他进行了酒精含量测试,发现他已达到醉酒标准。随后,交警部门将他的血液送到宁波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检测。经检测,他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毫升0.88毫克,已达到醉酒标准。
彭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流下了悔恨的泪,他表示会牢记这次教训,并再三要求不要把自己醉驾获刑的事通知在湖南的家人,尤其是他的儿子。他的儿子正面临高考,他担心自己被拘役后会影响到儿子的学习。当被问到是否知道醉驾入刑的消息,他表示已经在电视上看到过相关的报道,原以为那天中午喝两瓶啤酒应该没事,想不到还是被查获了。
目前,这一案件交警部门还在详细调查之中。(通讯员 张庆华 见习记者 陈周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