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空和防灾减灾能力,保持防空防灾警报设施灵敏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宁波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将于5月12日14时28分至15时08分组织全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警报试鸣次序为:防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空袭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4分钟)。
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注意辨听,同时,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