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新政后,全省首例使用假车牌者宁波被拘留
稿源:  | 2011-05-07 07:27:19

  中国宁波网讯 5月1日起,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除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外,还面临15日以下拘留。

  昨天,使用假车牌的半挂车司机邹某被江北交警大队拘留。这也是新政实施以来,我省首个因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被拘留的驾驶员。

  5月4日晚上7点半,江北交警大队慈城中队民警在319省道慈浦线口整治违法行为时,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半挂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

  民警立即将这辆车拦下检查,结果发现该车前牌照有伪造嫌疑。

  经调查,该车驾驶员是安徽人邹某。去年11月,他驾驶这辆货车在61省道慈城段因超载被民警拦下,当时民警指出其前牌照不清,让他去换牌照。

  因为这辆车长期在宁波跑运输,邹某嫌回安徽补领牌照太麻烦,但又担心日后开车时因号牌不清被民警查扣后处罚,他就在镇海花80元买了块假牌照,以应付检查。

  当知道5月1日后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要被拘留时,邹某后悔不已。

  根据相关规定,邹某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昨天,他被关进了拘留所。(东南商报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翁恩锋)

【编辑: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