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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取消96户家庭廉租房资格 5个因素来衡量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5-07 08:03:03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记者从江东区房管处获悉,江东区2010年廉租住房年审工作已于本月初结束,通过对全区1906户廉租住房在保家庭的年审,96户之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将不再享有2011年度的廉租住房保障,占在保家庭总户数的5.04%。

  江东区房管处房管科的谢科长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过程中,受保障对象如果自身住房条件发生改变的应该及时上报房管部门,但目前主动上报的人并不多。

  市民张先生去年年审之前在一家企业做后勤工作,每月收入只有2000元,妻子的公司因为效益不好倒闭了,一年都在家待业,张先生家每月都享受着廉租住房补贴。在今年的年审中,工作人员通过向张先生所在街道和单位等多方核实,了解到张先生的妻子已经重新找到了工作,全家人的收入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已经超出了廉租住房的补贴范围。按规定,张先生家在今年的年审中被取消了廉租住房的补贴。

  江东区房管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被取消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主要涉及五个方面的原因:一、通过房产核审他处有面积超标的住房,二、收入超标(可享受江东区廉租住房的收入标准是每人每月不超过1508.3元),三、一些特定的可享受廉租住房的证件到期(扶助证、低保证、特困证),四、本人过世,五、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其中,因为购买了经济适用房而被取消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占到了这96户家庭中的大多数。(东南商报记者 汪林 通讯员 何丽)

【编辑: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