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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承包地被卖不知情 一块土地有两张使用权证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5-09 08:11:50

村民拿出自己的土地承包权证。

  中国宁波网讯 “村委会竟然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把我们家的承包地给卖了!”上周五,家住北仑区小港街道鲍家洋村的村民吴师傅,向本报反映。吴师傅说,以前一直以为是把地租给了工厂,结果前几天意外得知,对方竟然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这一事实他们一家难以接受。

  农户承包地被卖却不知情

  鲍家洋村位于北仑区小港街道,地理位置有些偏僻。

  吴师傅也是在几天前才知道,村委会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把他家的承包地卖给了村里一家名为威斯达尔石化有限公司的企业。

  吴师傅说,他家被卖掉的地一共有0.44亩。“几天前,我们到村里去问土地的事情,结果那个厂老板的儿子说,那块地早就卖给他们了,连土地证都办出来了。”吴师傅告诉记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卖地的农户该村还涉及三四户。

  对于吴师傅家承包地被卖给威斯达尔石化有限公司的事情,记者在该公司一位姓吴的负责人那里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当记者要求查看那张土地权证时,这位负责人以自己身在山东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要求,但表示该公司确有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穷村卖地只为还电费债务

  公司的这位负责人说,他也是这个村的村民。十多年前,鲍家洋村穷到连电费都付不起,面临着被电力部门拉闸停电的危险。

  当时这位负责人还是一家预制厂的厂长。为了解决鲍家洋村的“债务危机”,时任小港镇(当时行政级别为“镇”)工办主任和其他几位镇里领导找到了他,希望他能向村委会买下这块地,好让村委会拿着这笔钱去还债。

  随后,记者在鲍家洋村村委会金主任那里,得到了肯定答复。金主任说,1997年时,村委会确实已经将该地块卖给了对方公司,用以偿还当年村里的电费债务。

  金主任告诉记者,他的前任村主任曾经在卖地时告知那几户农户,并征得了他们的同意。但这一说法却被吴师傅等人否定。

  在吴师傅家的两本《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证》上写着,该地块是吴师傅家的秧田,面积0.44亩。1984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承包年限为1984年11月至1999年11月,在第二轮承包时,承包年限为1999年10月1日至2029年9月30日。

  协调不成或走法律程序

  对于这块土地归属权的争议,村委会金主任说,他们之前曾分别找农户和公司方面商量。村委会提出了一个解决争端的办法,即在国家征用土地价格的基础上,公司方面再补偿吴师傅家1万元。

  “现在国家的征地价格是1.65万元一亩,他家0.44亩地,算8000元,再加上公司方面补偿1万元,总共补偿他家1.8万元。”金主任说,这一提议遭到了吴师傅家的拒绝。

  吴师傅说,他们不放弃使用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说法

  村委会涉嫌财产侵权

  村委会把村民的承包地卖给企业,又再次将地承包给村民,而企业又办理出了相同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这中间究竟有没有涉及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村民的权益有没有受到侵犯?记者咨询了浙江正清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坝。

  李律师说,在村委会卖地这一行为中,涉及好几个法律关系。首先,村委会无权私自买卖土地;其次,买卖土地必须经过审批;第三,农用地不能随意转化为工业用地。

  对于威斯达尔石化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李律师认为这应该是经过合法手续办理的,但政府机关在为企业办理权证的时候,手续可能是不合法的。

  “如果没有农用地转化为工业用地的审批手续,同时没有征得村民同意的话,村委会或者当地政府机关的卖地行为是值得商榷的。”李律师认为,在这一事件当中,村委会确有涉嫌侵犯村民财产权益的嫌疑。

  宁波晚报见习记者 丁志轩/文 许天长/摄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