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科教·卫生
公办高中跨地区招生需备案 违规无法注册学籍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5-11 07:26:26

  昨日,我市教育局收到了浙江省教育厅写给全省初三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信中,省教育厅提醒家长:初三学生在选择跨市、县招生的公办高中时务必要慎重。

  宁波市教育局表示,我市将认真执行省里有关规定,同时提醒家长不要盲目跟风择校。

  中国宁波网讯 最近,浙江省教育厅陆续接到一些对公办普通高中违规跨市、跨县招生的投诉。为规范浙江省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使学生及家长了解规范招生秩序及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省教育厅昨日特意写了一封《给全省初三学生家长的信》。

  跨地区招生需备案

  省教育厅在信中表示:高中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原则上在本地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县(市)区进行。2007年,省教育厅就对公办学校招生做出了明确规定:各地公办中小学原则上在本地范围内招生,如要跨县(市)区招生,必须经学校所在县(市)区和生源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共同同意,报设区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招生;如要跨设区市招生,必须经学校所在设区市和生源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共同同意,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组织招生。

  违规招生无法注册学籍

  据了解,从去年起,浙江省已实现了全省所有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生学籍的联网管理,做到“一生一号”。

  因此,省教育厅特意提醒家有初三孩子的家长:在孩子升学过程中要关注孩子的学籍注册和管理问题。根据规定:学生必须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注册方可获得学籍,学生学籍与电子学籍档案联动,采用“小学入学建档,各学段随转”的原则进行管理。因而,学生在普通高中入学时,需从原毕业的初中学校转入电子学籍档案,才能注册获得学籍;学生中途转学,也需从原就读学校转出电子学籍档案,才能在转入学校注册获得学籍。如果省内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违规组织跨市、县(市)区招生,该校将无法转入所招收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也无法为所招收的学生在该校注册学籍。没有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将不能参加会考,也不能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宁波将执行相关规定

  在信中,省教育厅还提醒家长,务必要及时了解当地高中招生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尤其是在准备报考跨市、县(市)区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时,务必要求招生学校出示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文件,以免给孩子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市教育局副局长陈文辉表示,省教育厅这次以公开信的形式提醒家长关注这个问题,我市教育局将认真执行省里的有关规定。比如海曙区的孩子到镇海就读,必须取得学籍卡。有的学校处于自身的考虑,招生时并没有把有关规定告知家长。希望家长尊重孩子的意愿,不要盲目跟风择校。

  宁波晚报记者 沈莉萍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