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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金色水岸居民“28条”约定和美生活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5-11 12:46:02

  昨日,鄞州金色水岸业主论坛上发出一则《金色水岸居民公约》征询函投票帖,并公布了草拟的28条公约内容。

  这次《居民公约》由小区物业、社区居委会及开发商共同发起,在社区管理上是个新想法。

  记者致电万科金色水岸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公约事项李女士表示,这次征集《居民公约》的想法其实来自前段时间在杭州良渚文化村的《村民公约》。

  “虽然每个地域的特点不同,但建设和谐小区的理念是可以借鉴的。”李女士说,在宁波市居民小区,提出居民公约想法还是第一个。

  据了解,今年4月初,小区物业、社区和开发商就在开展《居民公约》拟定工作。

  “我们向小区业主们发出倡议,当时有三四十名业主参与,初步拟定了28条公约。”李女士说,这次向业主们发征询函,让业主提补充意见,之后会根据业主们的意见再作调整。

  记者看到,这次《居民公约》内容里,涉及了小区生活的很多细小问题,包括社区环境维护、业主之间的良性互动,以及各项必要的公德。

  如第15条:我们开车进入小区不得按喇叭,不得加速、提速。开车窗时将音响声音调低,停车后尽量将车辆防盗装置调整到静音状态。晚上10点以后回家的,请将车门轻开轻关。

  李女士说:“最终公约定下来后,会让全体业主签字。《居民公约》不是什么法律,即使触犯了也没有任何惩戒,履行公约,全凭自觉和公德心。”

  她希望《居民公约》能打破现代人邻里之间缺乏交流,创造一种小区大家庭的氛围。

  东南商报见习记者 乐冬妍

  《金色水岸居民公约》(草拟)

  1.我们乐于参加小区的公共活动;

  2.邻居见面主动问好;

  3.我们呵护孩子的自尊,在公共场合避免责罚;

  4.孩子之间发生冲突,家长首先教导自家孩子;

  5.邻居长时间不在家时,我们帮助照看,遇有异常,及时告知管理人;

  6.当邻居因房屋维修需要配合时,我们乐于支持和帮助;

  7.我们拾获楼上邻居晾晒时飘落的衣物,妥善保管及时送还;

  8.我们不往窗外抛撒诸如烟头、烟灰、垃圾等物品,晾晒浇灌防止滴水影响下面居民;

  9.在小区公共场所,我们放低谈话音量;

  10.在清晨和夜晚,我们主动将室内音响降低。白天在家时,也尽量放低声音,减小动静。

  11.我们在公共场所衣着得体,讲究礼仪;

  12.我们在乘车、购物时依次排队,尊老爱幼;

  13.节假日我们只在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平时燃放征得管理人同意;

  14.婚丧乔迁等传统风俗,不妨碍小区公共秩序、环境;

  15.我们开车进入小区不得按喇叭,不得加速、提速。开车窗时将音响声音调低,停车后尽量将车辆防盗装置调整到静音状态。晚上10点以后回家的,请将车门轻开轻关;

  16.小区内我们慢速行车,不开远光灯,主动礼让行人;

  17.我们不在小区马路上随意停车,只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不跨线、压线,且车头朝向规定方向,停车即熄火;

  18.小区内出行,我们倡导使用自行车、电动车等;

  19.保持小区内公共场所的环境整洁,自觉带走废弃物品;

  20.我们不在过道上放鞋子、自行车、生活垃圾等物品;

  21.外出就餐,我们提倡自备打包餐盒;

  22.购物买菜,我们使用环保袋或竹篮;

  23.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24.家中的闲置物品,在小区跳蚤市场交易或慈善捐赠;

  25.在公共区域,未经管理人同意,我们不放生、放养动物,不栽

  种、采摘植物;

  26.我们为宠物办理合法的证件,定期注射疫苗;

  27.使用牵引带遛狗,自觉清理粪便,不带宠物进入室内公共场所,为具有攻击性的宠物戴上口罩;

  28.我们不在公共区域内随地吐痰,不在电梯里抽烟。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