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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吃夜宵 早上就开车 又一酒驾司机撞"枪口"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5-13 08:24:39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一名安徽小伙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北仑交警大队查获。

  昨天上午8时20分许,北仑交警大队柴桥中队民警在泰山路辽河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中型普通货车有超载嫌疑,便要求司机停车接受检查。在与司机的对话中,民警闻到一股酒气。经过呼吸酒精测试,该司机的酒精含量为0.37mg/ml,属饮酒驾驶。

  据司机焦某交代,他是安徽阜阳人,今年28岁,暂住在北仑新碶横浦村。当天凌晨他和朋友在新碶大路村吃夜宵,4人共喝了一箱啤酒。第二天上午8时许,自以为清醒的焦某从横浦村拉上货前往霞浦工业区,没想到途中被民警查获。

  由于焦某驾驶的货车属于营运车辆,根据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宁波日报记者 朱和风 通讯员 章红勇 郑波娜 胡成波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