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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太阳镜近40%标志不合格 国际大牌也不例外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5-13 09:01:56

  中国宁波网讯 转眼又到了太阳镜热卖的季节。然而,海曙区工商分局最近对区内10家在售的太阳镜商品质量进行委托检验显示,在抽查的16批次太阳镜商品中,有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志、棱镜度、光透射比。其中有6批次标志不合格,占比近40%。

  标志应该包含哪些信息?按照标准,商品标志上必须注明:执行的标准号、类别、镜架尺寸等内容。“标志不规范,很容易对消费者的正确选购和使用产品带来问题。”海曙工商分局监察大队队长徐杰称。

  “以标志上的内容之一‘类别’为例,太阳镜的类别分为遮阳镜(光透射比要求8%~40%)、浅色太阳镜(光透射比要求>40%)和特殊用途(光透射比要求3%~8%)三大类。其中,遮阳镜可以遮挡阳光、减轻眼睛调节造成的疲劳或强光刺激造成的伤害,浅色太阳镜一般只能起到装饰作用。”宁波钟表眼镜公司相关负责人王爱娣介绍称。

  而在此次抽查检验中,发现有6批次样品标志不合格,均未标明太阳镜类别,还有1批次执行标准标错。

  令人吃惊的是,在此次抽查中,很多出现标志问题的还是价值不菲的进口商品。

  动辄上千元的一副眼镜,为什么还会在一个小小的标志上出现问题?

  “一方面可能因为是进口产品,生产商对国内标准的不了解;另一方面经销代理商对标志不是很重视,所以在标志上存在很多问题。”徐杰称,此外,国外商品更加追求款式的新颖,导致有些弧度较大的商品棱镜度不合格,“我们在此也要提醒消费者,不要过分迷信进口产品。”

  宁波晚报记者 史娓超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