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新闻网讯(记者徐坚波通讯员王荣华吴承瑜陈卫东)鄞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近日查获一名涉嫌醉酒驾驶的摩托车驾驶员。昨天傍晚,该驾驶员黄某被送进鄞州区看守所刑事拘留。他也成为5月1日“醉驾入刑”实施以来,全区刑拘的首例醉驾司机。
黄某系河南虞城县人,今年45岁,现暂住在姜山镇,并在姜山一家工厂里上班。
5月7日晚8时许,黄某驾驶摩托车在贸城路联盛广场路段撞上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张师傅随即向区交警大队报警。
民警照例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但黄某不配合,民警便将其带到鄞州二院抽血检测,结果属醉酒驾驶。黄某的血样昨天经市公安局刑事检验部门检验,结果显示其酒精浓度达203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
据黄某说,事发当晚,他和几个同厂的朋友在姜山一家小饭店聚餐,为一个嫁给他们老乡的四川女过生日。席间,他喝了3瓶啤酒。后他送一个朋友到万达广场,朋友下车后,他的摩托车与张师傅的出租车追尾相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