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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假"不留——宁波警方"亮剑"行动特别报道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5-16 11:09:34

  对话宁波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李旭

  记者:受到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具体指哪些?

  李旭:所谓知识产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和工业产权。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文学作品享有的署名、发表、使用以及许可他人使用和获得报酬等的权利;工业产权则是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的独占权利。目前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主要有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行政法规有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

  记者:保护知识产权有哪些积极意义?

  李旭:首先对个体来说,只有对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及其合法权利给予及时全面的保护,才能调动人们的创造主动性,推动社会向前发展。其次,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技术、品牌、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的巨大作用,而如何让这些无形资产逐步增值,有赖于对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这一点在体制成熟的发达国家尤为明显。在最新一期的全球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上,苹果、谷歌、IBM占据前三位。其中苹果的品牌价值已经达到了1530亿美元。我想,这里面的道理不言而喻。再次,对国家而言,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吸引外商和外资投资。最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发展阶段的今天,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秩序,对引领整个市场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记者:作为普通市民,或者企业,如何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

  李旭: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知识。比如学会用法律程序将新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当自己的权益被侵犯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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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链接

  2010年11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代号“亮剑”。

  “亮剑”行动重点打击印刷复制盗版出版物、光盘、软件及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假冒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农资等商品;利用互联网传播盗版影视作品、软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8种违法犯罪活动。

  截至2011年3月底,“亮剑”行动已破获案件858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185名,捣毁制假窝点5166个,打掉批发销售团伙2011个,涉案价值达67.77亿元。

  下一步,公安部将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把“亮剑”行动纵深推进至今年年底,公安机关将对各类侵权盗版、假冒伪劣犯罪活动展开摧毁性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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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