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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稿源: 中国象山港  | 2011-05-17 14:01:48

  日前,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县发改部门部署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将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标示信息不全、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另行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进行价格欺诈以及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县发改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前期排摸,我县今年大部分新建楼盘尚未开盘销售,其中金淼海御官邸、银亿世纪花园、绿城泰谷白沙湾别墅等楼盘有望在5月下旬至6月份开盘销售。为确保《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得到切实贯彻执行,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价格行为,在此次专项检查中,物价部门同时将对这些今年拟开盘的楼盘进行跟踪检查,严肃查处经营者销售商品房不按《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执行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价格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增强价格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该负责人还表示,若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按《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每套可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记者 吕茂盛)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