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4名被告砸坏了受害人一辆奔驰轿车,轿车损坏价值多少,直接影响对被告的量刑。对慈溪市、宁波市、浙江省的三次价格认证,被告和受害人分别存在异议。昨天,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的工作人员来了,在慈溪法院召开了听证会。
4人砸了奔驰车
2010年10月20日,黄某因项目招标问题与被害人王某发生纠纷,电话联系了林某,要其叫几个人来帮忙。林某有事来不了,就叫了张某、孙某、范某(另案处理)赶来。黄某示意他们和另外一名陈某,砸了王某停放着的一辆奔驰轿车。今年3月28日,4名砸车人被慈溪市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
轿车损坏价值究竟多少?
2010年11月,慈溪市公安局委托慈溪市价格认证中心,对被损奔驰轿车损坏价值进行价格认证。慈溪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奔驰轿车有5处受损,损坏价值12180元。
受害人王某认为,自己的轿车自购买到使用还不到一年,在4S店维修费用较高,慈溪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的损坏价值偏低。当年12月17日,他提出申请要求重新认证。
今年1月15日,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对轿车进行了勘查和价格认证,最后认定,轿车受损部位有9处,损坏价值为20898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巨大要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浙江省高院对此作过具体规定,数额巨大以2万元为一个界限。因此,此案中,被损轿车损坏价值多少,直接关系到对被告的量刑。
为此,被告方对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的认定提出异议。后经浙江省价格认证中心复核裁定,维持宁波市的认定结论。
5月4日,慈溪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因被告对认定结论提出异议,没有判决。
召开听证会
5月18日,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两位工作人员来到慈溪法院第三审判庭,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被告陈某的律师对后两次价格认证的范围提出了异议,认为扩大了损失范围。对此,工作人员解释,本次听证会是对浙江省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鉴定复核裁定作复核,如果对标的物范围有异议,需要向公安机关另行申请重新认证,不属于本次听证会的内容。
郑立伟是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也是此行工作人员之一。他告诉记者,开听证会的目的,是为做复核鉴定做准备。做复核鉴定,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市场调查情况,结合车辆使用年限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最终得出结论需要一段时间。
宁波晚报记者 胡菲 通讯员 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