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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损关乎刑期 "砸车党"案发改委专家也出马了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5-19 10:25:54

  中国宁波网讯 见四下无人,3名男子手持板砖,对准慈溪市文化局院内一辆“奔驰”便是一通猛砸!数分钟后,原本锃亮的奔驰车已是面目全非。一男子上前验完“伤势”,满意“收队”……

  这本是一起普通的毁坏财物案,可这伙“砸车党”竟惊动了国家发改委!昨天上午,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郑立伟亲率专家来到慈溪法院,为本案召开了一场价格听证会。

  砸得很爽,“算”得很烦

  “砸车党”团队协作,出手快准狠,奔驰车主究竟曾与何人结怨?慈溪警方围绕该问题展开侦查,查明:黄某(另案处理)因与该车主在某游戏厅项目招标发生争执,黄某遂找到中间人林某,由林某通知“砸车党”前往作案。

  一个多月后,林某及砸车“三人组”悉数落网。

  案情事实清楚,4人都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可奔驰车的定损金额却让他们很纠结:两万元就是个“坎”,直接关系到他们面临的刑期!

  如果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损失低于两万元,法院将据此作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决。如果高于两万元,将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4人就跟定损金额“死磕”上了!

  过去的几个月,4人把县(市)级、市级、省级的价格认证中心的定损程序走了个遍。

  首先“出场”的是慈溪市价格认证中心,他们出具结论为:损坏价值12180元。低于两万元的“高压线”,4被告表示“无异议”;

  车主不服,申请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复核。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受理后,将受损项目从原先5项扩至10项,损坏价值也升至20898.1元;这次轮到被告们紧张了,他们再度申请省价格认证中心复核,不过省里维持了宁波市级的定损结论。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昨天,听证会现场,车主方并未到场。被告律师针对先后两种结论的定损范围提出疑议,认为慈溪级首次认定的12180元,是由公安机关现场勘验后得出的客观事实,宁波级变更鉴定后,“突然多了5项,应提供理由。”

  但郑立伟不支持这一疑议,他介绍,国家级的复核,是针对省级提供的范围内,每一细项“重新核算”。他表示,一般而言,此类标的物的修复费用会大于其直接损失,而价格中心在刑事案件的处理方法是,以成本法核算出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直接损失,以此作为法官量刑的依据。“这一次,也将是终极复核。”

  随后,记者采访了承办此案的法官倪东海。由于还在等待“终极复核”结论,倪东海对最终量刑不愿多提。只是表示,4名被告对定损金额如此纠结,层层申请、层层复核、“锱铢必较”;而且随着案情的深入,“砸车党”内部也起了内讧,被告之一——中间人林某就表示,当初找到这几人只是前去“帮忙”、壮壮声势,“没想到砸得这么严重。”他觉得其余几人实在是“超额”完成了任务。

  倪东海叹道:“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宁波日报见习记者 单玉紫枫 通讯员 王颖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