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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合理确定出让底价 严防拍出新“地王”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5-20 10:49:09

  中国宁波网讯 “史上最严”的这波楼市调控,同步催生了严厉的商品住宅用地管理措施。昨天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按照有关规定,本地将在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过程中,严防拍出高价地;一旦出现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宅地,将究其原因,并在24小时内报告国土资源部。

  据悉,为有效防止异常的高价地出现,本市国土部门已在着手加强对拟出让地块的价格评估,合理确定出让底价。同时,国土部门也在密切跟踪商品住房用地价格的走势。市国土资源局统计显示,今年截至本月16日,全市共出让普通商品住宅用地310余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14.09亿元,平均楼面地价为1864.45元/平方米。“因为楼市调控,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比例较去年同期略减,地价稳中有降。”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在商品住宅用地的供应方式上,也已出现新变化。据介绍,目前国土部门已在探索一些新型的宅地招拍挂出让办法,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在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等等。“如果有一块优质宅地,争抢的开发商很多,叫价不断上升,我们会考虑增加地块内保障性住房的配建比例。”这样一来,地价高涨的局面有望得到控制,也有利于平抑房价、引导预期。

  同时,市国土资源局表示,今年将实行严格的房地产用地出让公告审查制度。具体而言,在发布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公告时,将对地块的出让面积、是否“净地”、容积率是否大于1、出让主体是否合法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一旦出让公告存在地块超面积出让、捆绑出让、“毛地”出让,住宅用地容积率偏低,出让主体“量体裁衣”设定唯一性、排他性的竞买或投标条件等问题,市国土资源局表示,将立即撤销出让公告,并责令重新拟订出让方案。对违反规定出让的,将责令终止出让行为,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此外,国土部门还将强化商品住宅用地供后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管,使已供宅地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如期开竣工、尽早转化成可售房源。

  宁波晚报记者 程旭辉 通讯员 张旭 柳丽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