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
董豪芳,鄞州区钟公庙街道综治科科长,兼任街道司法所所长。1974年12月出生,1992年参加工作,199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自2003年开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直接和参与调解各类民事和经济纠纷上千件,其中重大矛盾纠纷300多件。连续六年被评为“市级优秀司法所工作者”,200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百名优秀人物”。
[党员故事]
董豪芳,一个长得很秀气的女子,很难想像她每天的工作是与各种各样、令人头皮发麻的纠纷打交道,小则婆媳吵架、邻里相争,大则群体上访、人命官司。
2007年的一天,辖区内的一家个体小企业出了事故,一个来自四川的年轻小伙子因操作不当,被卷入机器当场身亡。
对于如何处理善后问题,当事人之间分歧明显。为此,企业向街道求助,案子最后到了董豪芳手里。
调解这天,董豪芳耐心向双方详细讲解了有关的法律规定、公民责任等内容,接着又分头与他们交谈。没有大道理,说的全是大白话。“拉锯”一直持续到次日的2点过后,双方终于达成协议,企业赔偿27万元。
早上八点过后,只睡了4个多小时的董豪芳刚走进办公室,又接到了死者家属的电话:家属之间对如何分配这笔赔偿金产生矛盾,希望她出面调解。“当事人既然找我,就是对我的信任,我没有理由推却。”她再次出面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纠纷平息。
董豪芳从事调解工作8年多,经验丰富。“一看二听三分析”就是她所总结的调解工作标准化操作模式,对此,她解释说,所谓看和听,就是在案发后要深入现场,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有了这个基础,才能对案情作分析研究,得出正确的结论,这样,调解也有了立足的依据,当事人才能信服。
做调解工作,无名无利,有的只是辛劳甚至委屈,对此,董豪芳笑言,为群众做事,累点苦点不算什么,值!
[部长点评]
董豪芳同志长期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勤于学习,勇于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熟练运用各种调解手段解决各类纠纷,成为群众信得过的调解干部,她的出色工作,不但是对社会稳定和谐的贡献,也生动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鄞州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自强)
宁波日报记者 董小军 通讯员 张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