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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上“P”加一划改成“R” 代价至少2000元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5-23 07:41:32

  中国宁波网讯 把“P”变成“R”是一件很方便的事,只需在“P”上多加一划即可,但用在车牌上,这一“划”可就太贵了,除了2000元以上的罚款外,还可能面临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处罚。

  前天上午,宁波高速交警支队宁海大队的民警在宁海收费广场检查。一辆红色的雪佛莱驶入高速收费进口通道,只见驾驶员神色慌张,操控车子时,动作僵硬。正在执勤的夏警官当即对该车进行检查。结果,发现该车前后车牌号码不一,前牌照号为“浙BNR568”,后牌照号为“浙BNP568”。

  经过仔细比对,夏警官发现号牌中的“R”,是用利器刮掉车牌上的蓝漆后,由“P”更改而成。而且,刮掉的一划上布满了灰尘和锈迹,由此可判断,该划痕已存在很长一段时间了。

  驾驶员蒋某说,当天上午,他本来要上高速外出办事的,不想被查了。车子是在2009年购买,2010年过的户,至于前车牌上的“P”何时变成了“R”,蒋某称,自己也不清楚,每天只顾开车,没有顾到牌照。

  目前,此事还在调查处理之中。但根据最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3款和第96条第1款规定,变造机动车号牌将被处以2000至5000元罚款,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因此,车主蒋某至少要面临2000元的罚款。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开车前,多留意一下自己的车牌,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发现车牌被人恶意更改,车主应立即向交警部门报备,到车管所重领一张新的车牌。

  通讯员 陈模省 夏世敏 宁波晚报记者 郑怡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