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不离了吧?”昨天,在鄞州区婚姻登记室,女的一直沉默着打印离婚资料,男的忍不住说道。女的瞟了他一眼,回了一句:“不离,你妈肯吗?”
这对夫妻30多岁,两人看上去挺般配。离婚资料上写着,男的是机关单位的,宁波人;女的企业职工,湖南人。两人结婚4年,孩子3岁。
“孩子都这么大了,不要冲动离婚。”看他们仍然有些不情不愿,工作人员便劝导起来。
听到此,男的无奈地摇了摇头。他说,这个孩子还是他们偷偷摸摸生的。
5年前,他们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后经过多次接触后,渐渐的萌生了感情。
但是,两人交往受到了男方父母的强烈反对。
女的说:“他母亲嫌我是外地人,家境不好,而他家做生意的,家境富裕,儿子工作单位又好,说我配不上他,反对我们交往。”
相爱的两人为了走到一起,最终想了一个法子:生米煮成熟饭,只要两人有了孩子,家里就不会反对了。
于是,两人瞒着双方家长领了结婚证,并且在外面租了房子,生下了孩子。
“3年前,我们抱着孩子回家后,他母亲反应很大。”在接下来的日子,女的一直与婆婆关系不融洽。
而让女的最受不了的是,婆婆竟然一直在给儿子物色对象,并催着两人离婚。得知两人都不同意后,竟然以死相逼。
迫于无奈,两人最终商议,还是离婚算了。
离婚后,女的决定带着孩子回老家生活,男的答应为女的买套房子。
东南商报记者 卢科霞 通讯员 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