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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全面启动“六五”普法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5-24 13:13:42

  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我市有关部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建设法律援助平台,进一步维护公民权益,健全了基层民主制度,让市民权益得到根本性的保障。法制阳光照耀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法制惠民充分彰显。

  加强宣传:全面启动“六五”普法

  日前,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要围绕构建法治文化,以政府为主导,积极建设法治文化场馆、文化长廊、文化广场、文化街区等,培育一批有特色、高品位的法治文化示范点,并实现全市80%的乡镇(街道)建有法制辅导站,85%的行政村建有法律图书室(柜)和法制宣传栏内容。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楼宇”活动,不断壮大“天一讲堂·市民与法”、“法在身边”等法制讲座和法律服务特色品牌。

  在普法活动中,我市各部门积极行动。市公安局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社区民警专职化后,社区民警每周至少一次向居民通报社区警情并更新社区宣传栏,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警民恳谈会,每年到辖区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不少于两次。我市各中小学都设立了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实现常态化。

  法律援助:让市民一小时内得到法律帮助

  去年,我市全面实施法律援助便民工程。一年内,相关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来访群众20882人次,“12348”法律援助热线接听来电30236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302件,比2009年同期增长12%,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5005万元,其中农民工讨薪2581万元。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法律援助中,民事案件胜诉率在97%以上,刑事案件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的超过80%。

  同时,我市建立了“一小时法律援助圈”,即从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到镇(乡、街道)工作站再到村(社区)联络点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扫除了申请“盲区”,节约了群众申请援助的时间,让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在一小时内得到受理。

  此外,我市还在省内首创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全市行政村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9.14%,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为70.04%,群众有法律问题不再咨询无门。

  青少年维权:“代理家长”省内尝鲜

  近年来,我市对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的水平不断提升,依托“81890”热线建起了24小时全天候运行、100%全程式跟踪服务的“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为青少年和家长提供咨询及跟踪服务。

  目前,我市建有市级以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集体94家,其中国家级10家、省级52家、市级32家。

  为保障失足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去年11月起,海曙区人民法院对于父母正在服刑(藏匿、失踪、死亡)或由于经济困难、路途遥远无法出庭的非甬籍未成年被告人,向全社会公开聘请10位有责任心的市民,以“代理家长”的身份参加法庭审判进行公益代理。该制度属全省首创,吸引了全国各地基层法院前来考察学习。

  为外来工讨薪:两级人民法院开展“暖春行动”

  今年1月,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开展的以执行欠薪为主题的“暖春执行行动”,让被拖欠工资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冬季感受到暖暖春意。

  行动中,两级法院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一些基层人民法院在辖区组织开展了有关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案的全面排查,及时收集和掌握建设工程和生产经营性企业欠薪、欠资的相关情况,建立了欠薪执行案台账。

  为保证对欠薪案的执行效率,两级人民法院为相关案件开启了绿色通道,依法快立、快审、快执。

  为期一个月的“暖春执行行动”中,两级人民法院共执结欠薪案1522件,帮助1600余名企业职工讨薪1300万余元,相关集中发放欠薪大会有30余场。

  同时,我市的各镇(乡、街道)还建立专门基金,以便在欠薪事实清楚而又一时找不到企业主的情况下,先行垫付外来务工人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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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