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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首例危险驾驶罪昨日开审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5-25 11:38:11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上午,北仑区人民法院对唐某醉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4个月拘役,并处罚金1000元。这是“醉驾入刑”以后,北仑区判决的首例危险驾驶罪案件。

  本月12日下午5时30分许,江苏籍的唐某驾驶正三轮摩托车行驶在大碶坝头路大碶菜市场附近时,与一辆小轿车发生追尾,随后唐某因对方索赔200元的刮擦损失费,与司机虞某发生争执。虞某见唐某浑身酒气,向交警部门报警。

  经检测,唐某的血液酒精浓度高达2.04mg/ml,超出醉酒驾驶标准2倍多,而且唐某还是无证驾驶。

  经查,现年51岁的唐某系江苏东海县人,暂住在北仑邬隘。2004年9月,唐某曾因杀妻未遂被判有期徒刑6年,2010年11月刑满获释。恢复自由身不到半年的唐某,后来到北仑打工。

  宁波日报通讯员 章红勇 郑波娜 俞智辉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