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为促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和发展,充分挖掘丰富的“海洋生产力”,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在资金安排、项目布局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日前在杭州举行的金融支持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恳谈会上,全国28家金融机构总部分别与浙江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承诺为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意向性融资保障。而宁波市委、市政府也发布了《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意见》,提出要在金融保障方面对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鼓励银行等信贷资金优先面“海”贷款。
28家金融机构承诺将提供融资保障
日前,在杭州举行的金融支持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恳谈会上,全国28家金融机构总部分别与浙江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承诺为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意向性融资保障。
浙江省省长吕祖善代表浙江省政府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他表示,希望能借发展海洋经济为与各金融机构间的合作开辟广阔前景,也希望各金融机构以更大的力度支持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大对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支持浙江加快海洋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浙江在海洋金融领域先行先试。
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张云代表金融机构发言说,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对浙江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各项要求,继续加大对浙江的信贷投放力度。同时不断加强金融创新,通过信贷、投行等一揽子金融服务,确保海洋经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资金需求及时到位。
宁波市将力推航运金融发展
在本月13日宁波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海洋经济工作会议上,发布了《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意见》,鼓励银行等信贷资金优先面“海”贷款,加大对海洋经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信贷资金投放力度。
《意见》提出,要积极搭建政企银企合作平台,建立海洋融资项目信息库和信息共享平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项目贷款、银团贷款等多种模式,优先满足海洋新兴产业、领港先进制造业、港口物流业等的资金需求。创新发展船舶融资、航运融资等金融服务业态,推动开展船舶抵押贷款、仓单质押、供应链融资等多种抵质押融资方式。
据了解,目前宁波市共有金融机构149家,但尚没有专门以船舶贷款为主业的银行。在被列入第二批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城市后,宁波市将设立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出台鼓励发展航运金融的举措,依托梅山保税港区的建设和宁波港的深水港、大宗货源转运优势,来引进国际著名供应商、金融保险机构、物流企业、口岸监管机构,积极拓展航运金融服务的多种融资方式。
《意见》同时对拓宽海洋经济发展的融资渠道给予相关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涉海企业充分利用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筹措发展资金。在大宗商品交易的过程中,推进金融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宁波设立支持海洋经济的专营机构。开展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区试点,扩大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试点。
宁波晚报见习记者 彭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