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了解到,国内航空公司今日零时起再度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60元调整为8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110元调整为140元。
据悉,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收取40元(往返程收取8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70元(往返程收取140元);在2011年5月26日零时(不含)之前出的2011年5月26日(含)之后的航班客票,如要在2011年5月26日(含)之后进行变更,需按本通知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
记者了解到,目前宁波机场开通的800公里(含)以下航线只有南昌、长沙、厦门、武汉四条航线,其他都是800公里以上的。燃油附加费的上涨,意味着旅客出行成本又将增加。
宁波日报记者 包凌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