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东百丈街道中山社区“四点钟学校”开展了“为了健康,远离烟草”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孩子们亲手制作了一只大号香烟模型,当众把它折断,并表示回家后告诉家人远离香烟。(丁安 许静 摄)
“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这是2011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禁烟的要求,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也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我市各单位对禁烟要求都落实到位了吗?
5月31日是第二十四个世界无烟日,日前,记者展开了一番调查,发现许多本该全面禁烟的公共场所内仍旧烟雾缭绕,“禁烟令”似乎成了一纸空文。
小饭店和棋牌室烟雾弥漫
本月28日,记者在市各大宾馆、饭店、医院、车站和公交车等地看到,这些公共场所禁烟标志均已上墙。
在宁波饭店、南苑饭店和凯利大酒店等地,记者看到大堂里鲜有人抽烟。在市第一医院,记者从门诊楼一层走至六层,在各个楼面候诊区域里转了一圈,没有发现抽烟现象,在二楼的一个垃圾桶里有2个烟蒂。
在汽车南站,记者见到候车的旅客三五成群地在候车室门外的人行道上抽烟。在市客运中心,记者也没有发现抽烟的人,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发现有旅客抽烟,工作人员就会上前劝阻。只是劝阻效果很一般,有的随手把烟给掐灭了,有的还有些不情愿。
然而,在一些小餐馆,仍随处可见抽烟者。
5月28日中午在江东惊驾路餐饮一条街上,记者看到,在一家川菜馆里,四位男子围着餐桌边吃边聊,手里还拿着烟在抽。正是营业高峰,这家小饭店的营业员们各忙各的,无人上前劝阻。记者来到民安路上的几家小宾馆,情况如出一辙。
街头不少棋牌室也是抽烟的重灾区。敲开惊驾路上一间棋牌室的门,里面一个个小包间的空气里夹杂着一股股烟味。服务员无奈地告诉记者,很多客人烟不离手,一支接着一支地抽。刚来工作时,每次进去收拾都会呛出泪来,现在习以为常了。
禁烟令执行难度不小
早在15年前,我市颁布了《宁波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4年前《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正式实施,公共场所禁烟的相关规定由规章上升到地方法规,条例明确了29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还加强了处罚力度。按规定,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任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责任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公共场所配备专兼职劝导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这样的劝导员在我市的公共场所里陆续上岗。这些人主要由公共场所的服务员、保洁员、保安和迎宾员兼职。
此外,市爱卫办还制作了3万多份禁烟标识,和卫生监督部门一道下发到各个公共场所,张贴上墙。市爱卫办还印制了2万多份禁烟公益宣传海报,在厕所、电梯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张贴。
法规有了,措施也有了,然而执行起来很难。
首先是经营者很为难。狮子街餐饮业密集。一家面馆业主说,法规要求公共场所禁烟,举双手赞成。但从经营角度讲,小面馆只有十来张桌面,要专门设置吸烟室或划分出吸烟区,有些不现实。只能要求顾客出去抽烟。这肯定会流失客源,影响生意。
执法人员少,监管场所多,再者现场取证不易,控烟面临执法难题。宁波禁烟场所很多,即使执法人员每天地毯式巡查,也难监督到位。更何况,法规仅规定了对公共场所的责任单位进行处罚,而对吸烟的个人没有任何惩罚规定。这也使不少烟民敢无动于衷。
树立全民控烟观念很重要
“树立正确的控烟观念是当务之急。”市爱卫办负责人指出,当前控烟的关键不是改变吸烟者个人习惯,而是保护不吸烟者不受二手烟危害,需要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同时,调动全民,特别是不吸烟者免受二手烟危害的权利意识,强调公民的监督权,监督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烟民遵守法律规定,积极行使举报的权利。
市卫生监督所的一位专家建议,在公共场所,一支烟的时间很短,调查取证较难,这就更需要将经营者和管理者作为第一责任人,把制度具体化,强化他们的法律责任。比如:哈尔滨规定,在旅馆住宿房间、餐饮场所的单间餐厅吸烟的,经营者可按旅馆的日住宿费、该次餐饮消费额的一倍收取清洁劳务费。出租车驾驶员在车内吸烟的,乘客有权拒付车费等。
宁波日报记者 蒋炜宁 杨静雅